在实际的英文报刊、杂志等日常阅读中,从句经常是构成英语长句甚至难句的关键。而一直以来,在考研翻译中,对从句翻译方法的考察频率居高不下。由于英语从句可以环环相套,因此在翻译的时候,不能一味按照英文的结构和模式进行翻译,而应按照英汉两种语言句式的各自特点来进行转换。
在对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别的基础学习中,我们了解到英语这种语言非常受到英语语法“形式”上的制约。英文以主谓为架构来完成英语句子核心含义的表达功能。具体地说,英文5种简单句型,即:
主语+谓语+宾语【S-V-O】
主语+系语+表语【S-V-P】
主语+谓语+双宾语【S-V-oO】(直接宾语加间接宾语)
主语+谓语+复合宾语【S-V-OC】(宾语加宾语补足语)
主语+谓语【SV】
由此看来,非常一目了然,英语的句子通常具备这“三分”的结构。唯一“二分”的主谓结构,通常也会加上状语。所以我们极少会看见Birds fly.之类的句子。因为虽然其主谓完整,在语法上是正确的句子,但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会加上状语,如:Birds fly in the sky.等。因此,从应用的角度来讲,SV结构的句型也可以当成“三分”的句式。
而汉语中,类似英语这样的“三分”完整的句子并不多见。通常,汉语受到远古先人“阴阳对立”、“天人合一”、“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等思想的影响,非常讲究偶数对仗。从诗词到对联、从成语到修辞、从行文逻辑的起承转合到遣词造句的骈句相对,中文喜欢以“二分”的词句来表述思想。如:中文经常说“甲乙丙丁”、“张三李四”等,而不会说“甲乙丙”或只说“张三”,就是这种逻辑的体现。(中文的“二分”句型通常被称作“话题—评论”句。“话题—评论”句的特点我们在本文暂不讨论,本文只从应试的角度,通过实例来说明汉语“二分”句式的特点和在翻译中的重要性。)
因此,我们在翻译英语句子的时候,应该根据其输出语(Target Language),即汉语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句式调整,以满足中国读者的阅读心理期待。否则完全按照英文的句式特点生搬硬套,极有可能造成翻译速度缓慢、译文晦涩难懂甚至译文不知所云的现象。如在2006年的上半年,互联网上某翻译论坛曾经对某个翻译员的译文进行分析和批判,当时某位翻译的译文如下:
原文:“Available information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ystem, to which the works will be connected and associated, will be supplied on request of the bidder who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and determining all applicable knowledge relevant to the works. ”
某翻译的译文:“机件将要被连接到的系统特征的可用信息将应负责获得和确定所有与机件相关的可应用知识的投标人的要求被提供。”
我们暂且不必理会英语的原文是什么,单这句“忠实地”“翻译”了原文的中文,想必也没有人能读得懂。因此可见,按照英文句式结构,不加处理地翻译原文,其结果是多么的可怕!
笔者曾在某考研翻译基础班留过一篇文章的翻译作业。英文文章比较简单,但很多同学的译文却是漏洞百出。
“They bought newspapers to read about the lives of their favorite stars.”
“他们买报纸来看有关他们的喜爱的明星的生活的报道。”
——选自SZ同学第一次作业译文。
上面英文的句子是典型的“三分”结构,英语简单句各个部分成分齐全。而这位同学的译文显然照搬了英文的“三分”结构,也把汉语的译文写成了“一句话统统说尽”的“大而全”,极其蹩脚,可读性差。而如将原文在翻译时断为符合中国人表达习惯的“二分”表达后,其流畅性会好很多。因此,笔者当时对这位同学的作业评语是:
【“……喜爱的明星的生活的报道”。中文的前置定语不像英文的后置定语或定语从句,可以无限拉长和嵌套。建议改为:“人们买来报纸,了解自己最喜爱的明星们的生活。”】
另:
“The movie business started about 1911 and grew fast. ”
“电影业大约开始于1911年并且以迅猛的发展速度。”
——选自LR同学第一次作业译文
笔者评语:【非常不像中文。写完后没有通读检查。(尤其是“迅猛的发展速度”)此外,about没有翻译出来,属于漏译。改为:电影业始于1911年前后,并随之迅猛发展。】
再如:
The dirty old house is an offense to everyone
who lives in the street.
原译:那座很脏的老房子是对所有的住在那条街上的人们的冒犯。
改译:那座老房子很脏,住在那条街上的人都很讨厌它。
通过以上的对比,我们能够明显的发现,后面的译文比前面的译文更容易为读者读懂,更容易被读者抓住译文的要点,而不是原译那种让人读后还要费力思索其含义的欧化中文表达。
在翻译考研真题的过程中,要对英文的“三分”句型,尤其是存在定语从句等复杂修饰成分的句子大胆进行拆解和重组,并在翻译定语从句引导词的时候,应用重复先行词、省略先行词等翻译技巧,把英文的长句转化为中文的短句,以提高翻译的速度和译文可读性。
如:
Over the years, tools and technology themselves as a
source of fundamental innovation have largely been ignored by historians and
philoso¬phers of science. (1994年73题)
原译:“本身作为根本创新源泉的工具和技术多年以来很大程度上被历史学家和科学思想家们忽视了。”
这个译文是可以算是正确的翻译。但不是好的中文句子,其可读性一般。而且从应试的角度来讲,考生在气氛如此紧张的考场上,很难熟练无误地、没有遗漏地、一次性写出如此长句,这就势必要浪费一些时间来进行中文词汇堆砌的费心思索和揣摩。而且,由于中文句子非常长,很容易在翻译的过程中遗漏原文要点,造成失分现象,而且在考试时间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易检查出(建议考研翻译题目的完成时间在20分钟左右)。因此,在我们了解汉语的“二分”特点之后,我们应大胆地将原文断句。
改译:“多年来,作为根本性创新源泉的工具和技术本身,其很大程度上为史学家和科学思想家们所忽略。”
再如:
Galileo’s greatest glory was that in 1609 he was the first
person to turn the newly invented telescope on the heavens to prove that the
planets revolve around the sun rather than around the Earth. (1994年74题)
原译:“伽利略的最伟大的光辉是1609年的时候他成了用新发明的望远镜来观察天空以便证实行星是围绕太阳转的而不是围绕地球转的第一人。”
改译:“伽利略最伟大的成就在于:在1609年,他是第一个用新发明的望远镜来观察天空的人,以便证实行星围绕太阳旋转而非围绕地球旋转。”
再如最新的2007年考研翻译真题:
In fact, it is difficult to see how
journalists who do not have a clear grasp of the basic features of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can do a competent job on political stories.(2007年49题)
原译:“事实上,要想明白那些没有清晰领会加拿大宪法的基本特征的新闻记者如何能够胜任政治新闻报道工作非常困难。”
类似这样的句子,虽然涵盖了原句的所有要点,但很难说这是一个地道的中文句子,也很难说是一个非常容易让评阅者迅速抓住翻译得分要点的句子。通常,任何一个字数超过30字的中文句子(甚至像原译中一个分句45字!),都可能会让中国人读后“窒息”。
改译:“事实上,我们难以想象:那些对加拿大宪法基本特征没有清晰领会的记者们,他们如何能够胜任政治新闻的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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