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通翻译:关于法律翻译,怎样翻的更精准?
对任何一个文字工作者而言,词汇就像棋手手中的棋子,无需排兵布阵,仅凭选词一项,未来战果便可窥见一斑。就法律翻译而言,我们姑且将词汇分为两类,专业术语和非专业词汇。
专业术语,拼的是专业功底,是法律翻译专业性的核心,是一片容不得半点妥协的阵地。不仅法律翻译如此,整个法律行业的专业性,无非一靠术语,二靠逻辑。“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抗辩”和“辩护”可不可以通用,“独占”和“排他”是不是一回事,你可以不是法律专业,可以没有律师证书,但一点基本常识是必须的。你可以不通法律逻辑,但对每个专业词汇的理解容不得偏差。不要告诉我你选择每个词的根据是度娘!是感觉!不要觉得法律翻译只要每个词都在目标语言中通篇一致就算选词正确了!
非专业词汇,多半拼的则是语感。举个列子,take further steps我们固然可以说成“采取进一步步骤”,但是相比“采取进一步措施”,哪种更为常见和通顺呢?语感的提升不是看看法律翻译教程就能解决的,它不仅是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来自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来自和法律翻译完全无关的内容,需要对语言长期积累和保持觉知。
组块——提升效率之关键
词汇固然对法律翻译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以为研究好了词汇就能成为好的法律翻译,那也未免有失偏颇。如果说遣词是挑选棋子的话,没有排兵布阵(短语)、运筹全局(句子和语篇),何谈最终胜利?
有人问做法律翻译为什么会效率高,姑且先引用乔希·维茨金在《学习之道》中的一句话——“水平较高的棋手在棋局被拿走之后记忆得比别的棋手要更准确,因为他们把棋盘中的某些部分(比如说五个或六个棋子)通过这些部分之间的关联在脑海中形成组块。”
这里的“组块”是广义的,放在语言中可以是短语、是固定表述、是常见搭配。我想,这大概就是熟练的翻译能够达到较高效率的原因。如同象棋高手能够在棋局中建立一些局部联系,形成组块和结构,使棋子不再仅仅是一枚枚相互孤立的棋子一样,法律翻译做到一定阶段,脑中出现的也不再是一个个孤零零的单词,而是由单词连结而成的组块。
同样出自这本书中的一段话:
“初学者会用手指或者在心里面默默地计算他们之间在数量上的变化。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不会再数了。这些棋子会构成一个流动性和完整性更强的体系。他们在棋盘上移动,就如同军队在战地里行军作战一样。以前被认为是数学方面的难题,现在都成了一种直觉。”
组块形成体系,系统带来直觉,这就是熟练的力量。
结构——莫忘变通之道
法律翻译需要严谨,但并不需要死板的严谨,也不需要千篇一律的严谨,它需要的是建立在灵活性和变化性基础上的严谨。也正因为此,不是说知道shall=应当,will=将要,besubject to=受限于,并让这些对应的搭配在文档中通篇不离不弃,就能做一个好的法律翻译了。
举个列子吧:
某赔偿条款中,有一句对甲方赔偿义务设定前提条件的规定是这么说的:With regard to any claim, Party A’s obligations ar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新手通常会这样处理:就任何索赔,甲方的义务受限于下列条件。这样的译文不能说错误:with respect to=就,anyclaim=任何索赔,Party A’s obligations=甲方的义务,besubject to=受限于,the following conditions=下列条件。对应得不能更严谨一些了,但怎么看都不像在说人话。是怎么个“受限”法?是对甲方设定限制吗?是要加重甲方义务吗?不去参考下文具体内容,这句话恐怕难有定论。
其实英文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无非:就任何索赔而言,甲方承担义务以下列条件为前提。或者说,甲方就任何索赔承担义务,以下列条件为前提。
随便哪种说法,至少不需要将疑问带入下面的段落才能解决了。法律翻译的对等不是绝对的,也决不是词汇这种狭隘层面上的。翻译过程中,译者必须进入原文最深层次的内涵,也就是说,对原文达到最高程度的充分的理解。唯有如此,才可能在更宏观的格局上(如句子、语篇)运筹信息传递。简而言之,有时必须脱离原文寻求一些变通之道,而寻求变通的最根本原因无非就是说!人!话!
文风——有所为有所不为
过了遣词、短语、造句等重重关卡,貌似距离修成高手已经很近了,但前面还有一个大boss——通俗点说,姑且叫文风吧。这是个很抽象的词,但又是对于法律翻译以及任何行业的翻译都至关重要的一点,因为它将决定你是成为语言搬运工,还是成为语言艺术家。
以中英两种语言的互译为例,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本身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中文是意合语言,文字结构紧凑,逻辑关系模糊,鲜有介词出现。英文是形合语言,文字结构冗长,但逻辑关系清晰,并通过大量介词明示。这点区别可谓中英两种语言的任督二脉。
这一点区别决定了翻译过程中必须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为”总是很容易的,只要有点认真的精神,都可以把源语言的文字原原本本地堆砌成目标语言。难的是“不为”。对于英中翻译而言,新手的通病是过于勤快,不舍得也不敢做任何舍弃,把介词明示的逻辑关系原原本本搬到中文里面,把中文里为数不多的几个介词累得半死,在一篇本国文字中撒满异域风情(翻译腔)。对于中英翻译,情况则恰恰相反。中文可以不去明示逻辑关系,但若英文也保持如此,或者因没有悟(意合语言对悟性的要求显然更高)出个中含义而错误地表达了逻辑关系,则未免陷于费解或者错译。把握不到语言的精髓,不论术语多精准,理解多正确,距离地道还是差了些距离。
其实,无论信达雅还是什么其他翻译标准,求的无非是命中语言的本质和精髓,而不是堆叠词汇摆出样子。所以,学翻译,要学的是剑意(本质),忘的是剑招(技巧)。所以,任何一个领域的高手,必定都是懂得何处控制,何处放手,何处做加法,何处做减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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